互联网电商公司业务比较特殊,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会计核算可能与一般公司有所不同。比如一般公司开票发货后即可确认收入,因为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但电商公司或者公司的电商业务还有7天无理由退换货政策,收入确认的原则也不尽相同。电商公司又可分为自营模式、经销模式、代理模式,不同的销售模式对应的会计核算方法也有很大不同。小编特意整理分享给大家:

1、线上自营模式

自营模式下,企业在天猫、淘宝等电商平台开设线上店铺,当然有条件的企业会通过自己的线上平台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比如苹果、华为、小米等手机品牌。

在此模式下,终端消费者通过电商平台下单,并向第三方支付平台或电商平台支付货款,企业确认订单并发货,在满足相关条件后收取货款。

以天猫为例,消费者通过天猫平台下单并支付到支付宝账户后,企业安排发货,消费者收到商品并在天猫平台确认收货后(或到达平台约定的时限),企业支付宝账户中的资金由冻结状态变为企业可提取状态。

在这种模式下,公司直接向终端消费者销售产品,并提供送货和退换货服务,并根据需要向消费者开具*****。

具体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2. 线上分销模式

分销模式下,公司与京东、聚美优品等电商平台签订商品销售合同,先将商品销售给电商平台,再由电商平台销售给最终消费者。

以京东为例,公司与京东签订购销协议,京东向公司下订单,公司将货物配送至指定仓库,公司向京东收款并开具*****,京东向终端消费者进行销售并提供相应的销售服务。

报告期内,对网络经销商的定价方式为商家与网络经销商在市场零售价基础上协商确定供货价格折扣,并对终端零售价提供指导。经销模式的结算政策一般为按当月经销商库存金额与公司结算,账期为1-3个月。

具体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3. 网上寄售模式

在线分销模式下,公司主要通过唯品会等电商平台将商品销售给终端消费者,双方根据商品在电商平台上的实际销售情况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

以唯品会为例,公司与唯品会签订销售合同,双方协商拟定销售商品及销售计划后,公司为唯品会备货,唯品会销售给终端消费者并提供相应的销售服务,公司参与销售计划的策划,并根据唯品会提供的实际销售清单与唯品会最终结算、开具*****。

网上经销商定价方式是商家与网上经销商在市场零售价基础上协商确定供货价格折扣,对终端零售价进行指导。主要结算政策为对已售出外销的货品按进度款结算或月结方式结算,账期为1-3个月。

具体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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