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吴荣奎)8月27日,杭州市江干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被告人高某、张某犯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1年2个月。两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并接受处罚。
截至今年4月8日,两人已指使工作室成员解封3315个***微信账号,涉及***案件300余起。两人均为今年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江干区检察院称,这起“解封微信”犯罪案件在全国尚属首例。
被告人高某正在受审。
江干区检察院介绍,高某在校期间,通过帮助他人解封微信账号获取金钱收益。2019年11月,高某成立工作室,在明知他人从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与女友张某指使工作室成员通过“预加好友”、“人脸解封”等方式,多次为***嫌疑人提供微信解封帮助。帮助他人解封微信账号,是指在微信账号因违法被封后,邀请微信好友帮忙认证解封。
截至2020年4月8日,高某工作室已解封***微信账号3315个,涉及***案件300余起,其中立案***案件12起,受害人被骗金额合计高达96万余元。
江干区检察院称,高某和张某都是今年应届毕业生的大学生,学习成绩都不错,尤其是张某,如果没有这次失误,她本可以成为一名教师。
被告人张某被审判。
“我如父母所料考上了重点大学,成为一名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当老师。”张某在法庭上说,自己出生在农村,家庭条件也不好,父母对她寄予厚望,但现在她却失业了,父母还要向教育部门支付近10万元违约金。“这个代价太大了,我自愿认罪,接受处罚,我会记住这个教训的。”
法院经审理认定,高某、张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等帮助,情节严重,二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高某***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1年2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被告人高某、张某当庭表示认罪,并接受处罚。
由 Lucy 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