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出台的一项新规定,因“自己的错误”标题再次引发关注。

11月26日,一则“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支付码不能用于业务收款”的消息成为热搜话题。 记者从多方渠道获悉,该消息来源实际上是央行10月份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最新报告的标题中缺少“个人”一词。 ,从而造成误解,其实应该是“微信、支付宝个人支付码不能用于企业收款”。

“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向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特约商户相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藏条形码。” 一位权威人士在给贝壳财经记者的《通知》中强调了这一内容。

业内人士分析,监管的目的是严格区分个人收款码和企业收款码,防止***等犯罪行为的发生。 主要受影响群体为个体户、地摊老板等,不会影响消费者。

造成误会的原因是标题少了“个人”二字

11月26日,一则“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支付码不能用于业务收款”的消息引发热议。 消息来源其实是央行10月份发布的新规。 记者了解到,该消息之所以被误解,是因为标题中少了“个人”二字。 其实应该是“微信、支付宝个人支付码不能用于业务收款”。

10月13日,央行发布《通知》,从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控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收单机构和清算机构提出了一系列管理要求。 《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这份《通知》的背景是,我们在小商店、煎饼摊等小微商户购物时,扫描的很多个人支付码很容易混淆业务性质,甚至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 。 洗钱和**活动。

因此,关于支付条码的管理,《通知》规定,对于为个人或特约商户等收款人生成、供付款人读取并发起支付指令的支付条码,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等机构提供收款人条码相关支付服务的(以下简称“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制定收款条码分类管理制度,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目的,防范收款条码免遭使用。 条形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非法活动。

“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向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特约商户相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藏条形码。” 11月26日,一位权威人士向贝壳财经记者强调了《通知》中的这一内容。

严格要求区分个人代码和业务代码,防止***等犯罪活动

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区分呢? 央行相关负责人在10月13日发布的记者提问中解释称,个人收款条码应用广泛,提高了资金收付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 例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比分投注平台”,以高额利润吸引大量人员利用个人静态支付条码,与赌客“点对点”在线远程转移**资金,瓜分**资金,在许多正常的交易场景中隐藏它们。 为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更好发挥支付条码的普惠性、便捷性,《通知》提出了一些针对性要求。

“一般我们去小超市买东西,都会有‘我扫你’或‘你扫我’的疑问。如果消费者扫描商家的二维码,特别是打印在A4纸上的二维码,肯定会是静态的个人收藏代码,企业收藏和个人收藏混在一起,而消费者却浑然不觉,这是一种普遍现象,这也导致了消息一出,引起了消费者的一些误解。 ” 金融行业人士毕彦光 记者分析,监管的目的是强调严格区分个人支付码和企业支付码。 有此类行为的商家需要改进,但不会影响消费者。

《通知》还规定,原则上禁止使用个人静态采集条码进行远程非面对面采集。 确实有必要实行白名***理,防止个人静态收藏条码被出售、出租、出借,构建**活动线路。 进入充值通道。 同时,要求认真确定个人静态支付条码白名单的准入条件和规模、个人静态支付条码的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限额,防范白名单滥用风险。

主要影响个体户、地摊老板等,监管要求确保服务成本不增加、质量不下降。

业内人士表示,受《通知》影响的主要人群是个体户、地摊老板等。与个人码相比,商户业务码需要一定的激活费和服务费。 当业务量较小、经营模式简单时,如果没有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一直使用个人代码收款。 那么,从个人码转为商户运营码会不会增加个体户的成本负担呢?

在10月13日回答记者提问时,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个人支付条码相关要求有效落实和业务顺利过渡,《通知》 ”设置过渡期,要求支付服务实体全面、充分评估客户的正常性。 支付需求,制定配套服务方案,做好客户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服务成本不增加、质量不下降。

以微信支付码为例。 费用方面,个人支付码无手续费,提现费率低至0.1%。 商户支付码提现免费,但服务费约为0.3%至0.6%。 当个人代码转换为商户操作代码时,如何实现“成本不增加、质量不下降”将是支付行业需要解决的问题。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程维淼、编辑白金雷、编辑陈莉、校对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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