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三方支付经历了两个阶段,即银联模式阶段和直连模式阶段。 前者的银行卡支付可以称为“传统第三方支付”,后者通过支付宝等非银行支付机构进行的互联网支付可以称为“新第三方支付”。 2017年8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下发《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网上支付业务由直连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的通知》(银支付〔2017〕37号) 209号文),要求自2018年6月30日起,所有涉及支付机构受理的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业务均通过网联平台办理,标志着我国第三方支付结算进入第三阶段,即,模型阶段。 如果说银联支付模式本质上并没有改变商业银行作为全社会较早支付结算机构的地位,并且商业银行和银联(卡)能够实现合作共赢,那么直连模式实际上预示着一种新的支付方式。支付结算机构的出现,即真正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但这种新型支付结算机构仍然寄生于商业银行,并不独立运作。 因此,它与商业银行既可以竞争,也可以合作,形成竞争+合作的关系。 ; 但在网联阶段,得益于网联的监管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独立性得到了客观认可,也使得第三方支付机构成为独立的支付结算系统成为可能。 本文考察三种不同模式的运行机制,分析其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以期警示商业银行和央行在宏观调控方面未雨绸缪。

互联网发展初期商业银行与银联的密切合作

在互联网发展初期,即直连模式实施之前,商业银行之间的结算统一通过中国银联进行。 2002年3月,为了便利商业银行之间的同业交易结算,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银行卡联合组织中国银联。 2003年8月,中国银联联合商业银行正式推出划时代的银联卡。 随后,为了扩大用户对卡的需求,ATM机、****等设备陆续推出。

如图1所示,在这种支付方式中,中国银联作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处于中国银行卡行业的枢纽和核心地位。 商业银行作为收单机构,负责商户****、ATM机的安装和维护。 消费者和商户需在商业银行开立银行卡账户,消费支付通过中国银联卡进行。 相关方的收入主要来自向商户收取的手续费和服务费。 支付银行、收单机构、中国银联按照7:2:1的比例分配资金。 这种支付方式通过中国银联卡连接消费者(持卡人)与商户、代收代付银行,在加速商品周转和***的同时,实现各方共赢。 中国银联与商业银行形成了紧密的协作关系,共同为提高结算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便利人民生产生活、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做出了贡献。

直连模式下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的竞争发展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收单机构对银联模式下20%的手续费收入越来越不满。 为了提高收入比例,一些新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在2013年前后呼吁将股比从7:2:1改为5:4:1。但他们的诉求没有得到银联的批准,因此新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纷纷开始选择绕开银联,与各大银行签订合约,直接与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系统对接便利交易,打通支付结算直连模式。

直连模式的运行机制

根据支付方式的不同,直连模式下的第三方支付分为线上支付和线下支付。 网上支付是指通过无线通信技术和移动通信网络进行支付,无需或无法进行面对面支付; 相比之下,线下支付是指消费者向商家购买商品或服务时通过手机进行的二维支付。 代码或条形码向商家付款,付款处理在现场进行。 虽然线上支付与线下支付在商户收回资金的速度和时间上存在一定差距,但总体而言,其操作方法是相同的,操作机制如图2所示。

如图2所示,在直连模式下,新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用户在申请账户时需要绑定银行卡,从而方便资金划转。 商业银行负责用户身份识别、银行卡密码认证等安全维护。 无论是线上支付还是线下支付,买家购买商品或服务后,均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支付宝)进行支付,卖家也通过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接受付款。聚会平台。 略有不同的是,使用线下支付时,买方现场检查并接受所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卖方确认收到付款后才“发货”; 使用在线支付时,当第三方确认买家已付款至第三方平台账户后,会通知卖家货款已收到并要求发货。 只有在买家收到货物并确认已接受后,第三方才会将货款转入卖家的账户。 可见,第三方支付平台不仅扮演着替别人代收代付的角色,而且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现也不仅仅是为了“薅羊毛”。 在实际商品交易中,为了提高交换效率,解决远距离交换和信用预付款中双方在资金、商品质量等方面的信用问题,需要有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第三方提供对买家和卖家双方的保证。 新的第三方支付是为了响应第三方担保的要求。 在银联模式中,银行扮演监管角色,只监管付款人(支付能力),无法或难以监管收款人(商户及其提供的商品)。 直连模型解决了这个问题。 这里,第三方支付平台实际上是买卖双方在没有信用担保或法律支持的情况下进行资金支付的“中间平台”。 买家在这个平台上进行支付,平台提供安全的交易服务,其运作的本质是在收款人和收款人之间设立一个中间转帐账户,使汇出的资金能够可控地停止。 只有双方达成协议才能决定资金的去向。 第三方起到中介托管和监督的作用,不承担任何风险,所以这实际上是一种支付托管行为,通过支付托管实现支付保障。

从表面上看,这里的支付似乎与银行没有任何关系,而是买卖双方和第三方平台之间的资金转移。 事实上,情况并非如此。 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有多少中间环节,无论钱是谁(买家或卖家或平台),这些账户总是在银行。 也就是说,在银联模式下,买家和卖家直接通过银行账户完成交易和支付,银联卡实际上充当持卡人在银行开户的证明; 而直连模式下,买卖双方通过第三方完成交易和支付。 第三方平台机构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完成交易和支付。 换句话说,“钱”永远存在银行里。 但在直连模式中,第三方平台机构必须先在银行开立账户,然后买卖双方再在第三方平台机构开立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完成交易。

新第三方支付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综合以上介绍和分析可以看出,当新的第三方支付撮合并促成交易时,原本直接属于商户和消费者银行账户的资金被“转移”到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银行。帐户。 一系列的连锁反应确实对银行产生了影响。

首先,它分流了银行的客户和资金。 直接支付和银联支付的客户是消费者和商户。 直接支付方便、快捷、安全(甚至还有增值功能,如余额宝)的特点吸引了消费者和商户从银行转向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原本存放在银行账户的资金转移到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 这就转移了原本直接属于银行的客户和资金。 二是获得与银行谈判的筹码。 由于账户中存有巨额资金,第三方支付平台已从“支付宝”变更为“余额宝”,有意愿、有能力运营这些资金。 为了降低风险、增加收益,平台倾向于将这些资金以“协议存款”的形式存入银行。 由于资金量大、存储时间相对较长,平台成为银行的“大客户”,拥有与银行讨价还价的资金和筹码,迫使银行支付更高的利率。 三是对银行各项业务造成影响,分流银行利润。 客户采用直连方式支付时,须先通过商业银行电子银行支付系统将资金划转至平台,方可进行支付结算。 因此,对于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来说,新增的第三方支付不仅分流了部分活期存款,还通过收益率较高的各类资金分流了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等金融产品。 为了争夺存款,商业银行不得不提高存款和理财产品的利率,这增加了传统商业银行的存款成本。 同时,新型第三方支付以其便捷、快捷的优势,不仅抢占了原有商业银行的大量支付市场份额,而且以极强的粘性绑定了客户。 如果你绑定了客户,你也就绑定了他们。 客户信息和海量数据资源为云计算和“神预测”创造了条件,形成了对商业银行从支付结算到咨询担保等各方面的替代。 从对资产业务的影响来看,商业银行贷款金额大、效率低、成本高。 不能很好地实现“长尾效应”,服务实体经济。 因此,他们受到了很多要求***的人的诟病。 新型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抢占商业银行存款结算业务的同时,利用其拥有的信息资源在小微贷款领域开辟了新天地,并可能进一步影响商业银行的其他贷款业务。 这些贷款进一步***了网上商城的消费,形成良性循环,影响商业银行的消费金融等业务和信贷收入。

新型第三方支付与商业银行的合作与推广

虽然新型第三方支付对商业银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们并不具备独立的支付结算体系。 相反,它们必须与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系统对接,并利用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系统来完成交易。 支付; 同时,新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用户在平台申请账户时需要绑定银行卡。 在此过程中,商业银行实际上扮演着负责用户身份识别和银行卡密码认证的角色; 此外,第三方支付平台必须在商业银行开立账户。 商业银行实际上是在帮助平台实现对其用户资金的托管和投资。 不仅如此,随着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暴露和金融监管的加强,商业银行也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 商业银行为借贷平台存入资金,增强了投资者对平台的信心,降低了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风险,使互联网金融在绿色有序的环境中健康发展。

另外,新的第三方支付对商业银行有着非常明显的促进作用。 一方面,新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吸引了几乎所有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特别是过去被银行忽视的小微企业、农民和城市低收入人群。 非结构化数据在云计算的保护下,可以通过实时分析,特别是对客户的交易进行分析和挖掘,为包括互联网金融机构、银行在内的各类组织提供客户的全方位信息。 和消费信息,可以掌握客户的生产、交易和消费习惯,准确预测客户行为,使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平台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营销和风险控制,大大降低银行风险。 另一方面,新型第三方支付也推动商业银行的创新进步。 过去,银行排队办理业务是常事,但随着新型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不仅减少了银行排队等问题,还提供了一种模式。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创造条件。 现在,几乎所有商业银行都开始创新服务和产品,以实现更好的用户体验。 商业银行利用互联网技术,不仅可以避免开设营业网点的资金投入和运营成本,还可以通过网络平***成信息筛选、匹配、定价和交易,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搜索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 不仅如此,借助互联网提供的信息支持,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对客户行为和需求的准确预测,实现个性化、定制化服务,进一步拓展商业银行的服务方式和服务渠道,吸引更多的客户。 、资金和商业资源。

直连模式下第三方支付的性质及定位

表面上看,新型第三方支付平台“隔离”了消费者、商户和银行之间的直接联系,但实际上,新型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本身并不是独立存在,不能被独立的。 存在,但必须借助商业银行的支付系统而存在。 也就是说,新的第三方支付并没有创建一个完全独立于银行的支付系统。 而是必须与银行的支付结算系统对接,借助银行的支付系统完成自己的支付业务。 另外,虽然第三方支付平台随着资金的积累已经有了一定的实力,但这实际上是在商业银行开户的平台。 虽然其拥有的资金(实际上是暂时保留的)随着金额的增加而增加,但积累和支付时间的差异具有相当大的独立使用权。 可以以协议存款的形式存放在银行,也可以投资。 但这些资金并没有脱离银行系统,而是可能存放在不同的银行(资金迁移)。 ,转化为不同收益的资产。 此外,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部分利润虽然来自于投资收益等资金运用,但主要来自于银行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利润再分配。 因此,新型第三方支付不可能脱离商业银行而独立存在和运作,而是寄生于商业银行(支付系统)的一种新的业务业态或业务实体。

网络连接模式下新型第三方支付的独立性及影响

网络连接模型建立背景

直连模式下,新型第三方支付机构绕过银联,直接与商业银行对接。 这虽然提高了结算支付的效率,但也存在一定的漏洞,导致新型第三方支付快速发展。 大量风险隐患积累。 首先,信息不能得到有效利用。 网上资金划转没有统一的清算平台。 这导致新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积累了大量交易信息而央行无法获取。 这将对反洗钱、金融监管、货币政策调整、金融数据分析等工作带来巨大挑战。 困难。 二是资金无法有效监管。 非面对面的网络交易隐蔽性强,非法资金运作难以识别。 一些违法资金处于监管之外,监管机构无法准确掌握,风险无法及时控制。 2016年下半年开始,防范风险、强监管成为中国金融市场的主旋律。 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守住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互联网连接模式是央行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的重要举措。

网络连接模式的运行机制

网联模式下,用户进行支付时,如果不涉及银行卡,则直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完成交易; 若涉及银行卡支付,付款人需要将支付请求传递至第三方支付账户。 第三方支付自动向网络平台发送协议支付申请。 随后,网络平台将保存数据并将支付请求传递给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收到付款人的扣款信息后,将进行资金查询和扣款处理。 扣款成功后,一方面,银行将扣款信息传输至网联平台,网联平台将扣款信息传输至第三方支付账户,完成交易; 另一方面,银行将同时将资金结算至收款人的银行账户。 其运行机制如图3所示。

互联网连接模式的问题及其破坏性影响

可见,该网络平台的性质与传统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中国银联非常相似。 它们都被用作资金结算中介,但这个中介不再是另一个中介。 表面上看,这样的支付结算模式加强了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避免了信息的“遗漏”,但实际上其“作用”并不止于此。 由于涉及银行卡的支付需要提交互联网联盟审批,不涉及银行卡的支付则直接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处理。 后者是即时支付,而前者则涉及到一定的时滞,目前看来,这个时间的时滞还是比较长的,给买卖双方都带来了不便。 为了解决这个不便,消费者和商户是否会将银行卡中的资金直接转移到第三方支付平台? 特别是,商户存放在银行的活期存款是没有利息的。 如果将这些资金转移到第三方支付平台,商户还可以使用“余额宝”获得利息收入。 这是否会进一步***商户资金转移? 如果这种资金转移的规模越来越大,如果客户的产品销售和消费只涉及第三方支付平台上账户之间的资金相互转移,就像银行账户上的资金相互转移一样,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否会脱离银行支付结算系统,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系统? 网联监管的是银行卡支付。 第三方支付平台内不通过银行卡进行的资金划转无需监管。 谁来监督他们?

可以预见,随着第三方支付越来越便捷,使用第三方支付进行销售和消费将成为一种习惯。 如果人们(消费者和商户)将银行账户中的资金全部转移到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那么支付结算就不再需要通过银行,而是直接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进行,这将对目前的局势有影响。 金融体系和宏观调控具有颠覆性影响。 首先,如果是这样的话,第三方支付平台内的支付仍然不会受到监管。 也就是说,只监管与银行相关的第三方支付。 如果不是通过银行卡支付,就没有必要向报告,当然也没有办法监管。 其次,互联网连接模式的实施将导致市场上出现两种支付结算系统,一种是传统的银行系统,另一种是新型的互联网连接和第三方支付系统。 这可能是网络连接模型最具颠覆性的影响。 第三,如果真的长此以往,首先会对商业银行造成严重影响。 从表面上看,这种影响是由商业银行向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资金引发的存款大战造成的。 本质上,商业银行已经失去了对支付中介的天然垄断地位(当然不会完全失去,但这种功能可能会被大大削弱)。 没有权利,自己的地位就得不到保障:如果失去了支付中介,就失去了吸收存款的功能,失去了聚集资金的功能,从而也就失去了发放贷款的功能。 如果商业银行的这些功能被严重削弱,其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将何去何从? 显然,在这种情况下,第三方支付平台与商业银行的关系不再是竞争+合作的关系,而是变成了完全的竞争关系:第三方支付平台将成为商业银行全方位的有力竞争者。银行。 经过。 二是对央行宏观调控的影响。 虽然银联和网联均由央行管理,但央行的宏观调控是基于对商业银行存款、贷款和结算的控制。 如果出现新的支付结算体系,出现新的存贷结算形式,市场货币流通和资金的衍生将变得更加复杂,特别是如果网上支付模式导致第三方支付平台内部运作,势必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的难度。 最后,如何监管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及央行如何监管将成为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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